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的内容)?
-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关系的成立导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发生相应的亲属关系等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彼此之间就发生了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到相同的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内容有:
1、养子女的姓名权。
2、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3、养父母对未成年养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5、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
6、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发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配偶
- 简述无效收养行为。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
- 简述我国离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 简述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 下列属于结婚必备要件的是()。
- 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的是指收
- 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
- 血缘群婚制
- 法律上对于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
- 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对弟、妹
- 对偶婚制
- 针对亲属,法学界的通行看法,姻亲的种类包
- 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有()
-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
- 因()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叫亲属。
-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是()
- 简述监护制度的三个特征。
- 关于我国古代丧服制度,表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