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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10天。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
  • 察的处理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职权行使合法。 本案中警察执法权来源是合法的;在行使其职权时,也遵守了法律要求的程序,所以警察行为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警察执法行为不仅符合有关法律的基本要求,而且没有超出有关法律允许的幅度范围,因而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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