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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述中英秘书工作的比较。
  • 英国国家系统的“秘书”,是国家管理系统的一种职位,按其政府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务官、一类是事务官。前者指名为秘书,实为部长或官员。后者指行政执行层次的官员,包括政务部以下的各级官员,其任务是按政府决策处理日常公务,这些事务是职业化、常任制的,不与内阁共进退,在政府各部的政务官员,即部长(国家秘书)的领导下执行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这些普通行政人员分为四级:
    一是行政级,包括次长、司长、副司长、助理司长、科学等,其职责是辅助部长和协助领导机关制订、草拟政策法令,联系操办和协调各级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内行政人员的考核与监督;
    二是执行级。这是指中下层干部,其职责是对次要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分级。这是指中下层干部,其职责是对次要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分析,解决和处理行政公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主持次要工作的进行等等;
    三是文书或办事员级,主要任务是按一定法规、指示处理具体事务,按照具体格式准确记录、回答问题及统计资料;
    四是打字、资料和计算机操作级。这一类大多是雇佣的女性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抄写、打字、计算机统计、接电话等工作。
    我国秘书人员与秘书工作的内涵:
    一是我国的国务院部长、副部长等官员不包含在秘书的范围内,他们是秘书工作服务对象,
    二我国各级政府的秘书长虽然也带有秘书二字,但发球政府官员的行列,一般不能等同于秘书,
    三是我国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处长,科长等的职能是对领导机关日常公务的全面协调管理及对机关秘书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四是我国秘书的工作职能没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比较之下,英国的常务秘书在某些方面相当于我国的秘书长的职权,在决策中发挥信息综合和运筹策划作用,但我国秘书长不是常任制的,往往和行政首长一样换届更替。从保持行政的连续性和政策的承继性来看,英国的常务秘书能起到特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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