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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竞争与合作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 (1)积极作用。
    ①竞争有助于改变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机制与方法,推行目标管理的责任机制,使人人有指标,人人有压力,人人关心生产效率和注意经济效益,打破平均主义的桎梏,提高与发展企业的生产力水平,也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
    ②竞争有助于职工树立新观念,增强主体与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竞争动力。竞争引起的新观念有时间观念、效率观念、效益观念、信息观念、知识观念和成才观念等;竞争还能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迎接挑战性或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为团体献计献策,排忧解难,这将焕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③团体之间的竞争会增强团体内部的团结合作和凝聚力,缓和团体内部的冲突,协调团体内部的人际关系。
    ④竞争的压力会迫使组织、团体从战略眼光出发,发展科学技术,造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而团体成员和企业职工会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学文化、学科学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从而提高每个成员的文化素养和科学技术水平。团体和企业有了高水平的人才,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掌握竞争的主动权。
    (2)消极作用。
    ①竞争不当会产生心理污染,可能增加团体之间的敌对意识与攻击性行为,滋生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的意识;
    ②把非法手段引入竞争过程,会产生投机取巧、损人利己的行为;
    ③如果个人对竞争有认知偏差,团体又缺乏良好的心理气氛,竞争双方会产生敌对心理,嫉妒心理,从而损害正常的人际交往和团体关系;
    ④竞争对心理承受能力弱的职工来说,会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紧张度,长期不适应,会有损职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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