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宋官职差遣制度。
- 宋朝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只表示官阶俸禄品级,并不执掌实权;职是加官虚衔,属名誉称号;只有差遣后才取得实权,负责具体事务。
差遣制原是一种临时任官方式,宋朝上升为正式任官制度。这种官、职和名实相分离的制度,是为了防止官吏擅权,但却造成了官僚队伍冗滥和官制紊乱。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石某找到孙某为他开汽车运送一批假烟
-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 其他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案件档案时
- 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违法使用暴力造成
- 国内某产品生产商向我国商务部申请对从甲国
- 2004年,尹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
- 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为某企业的债务提供了
- 以下不属于行政组织特点的是()
- 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
- 迅达路桥公司是一具备路桥建设资质的公司,
- 某盗窃案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扣押了犯罪
- 关于证据标准重构的具体构想:确定充分说、
-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或者执行措施给当事人
- 宋朝把五代时出现的“凌迟”,以诏救形式正
-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判决时所
- 甲为一高中生(16岁),其在机器人大赛上
- 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
- 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在()
-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