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商号权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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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作用:
一是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
二是商号权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商号权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三是商号权可以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二)、消极作用:容易与商标权冲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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