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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经济立法的特点?
- 是法律在确认豪门士族经济特权的同时,又极力保护封建国家的经济利益。表现在:第一、颁布“占田令”或“均田令”,确认土地的等级占有制度。这些均田令,一方面以确保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为前提,另一方面,由于规定奴婢也可以分得土地,因而也保障了拥有大量奴婢的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占有,实际上是对豪门士族占有土地的确认和保护。第二,推行租调法令,保障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士族地主和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和占有劳动力,损害了封建政权赋税和徭役的来源,因此,颁布均田令和租调法,王方面将官僚、士族地主兼并的民田、招募的佃户和荫庇的免役人口等予以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另一方面,为维护政府的租调徭役的来源,而对官僚、士族的上述特权又从数量上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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