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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经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其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证监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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