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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检察机关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
  • (1)作出通缉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直接决定通缉。
    (2)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3)布置查缉。其措施包括控制被通缉人可能出入或者隐藏的地方,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围追堵截等。
    (4)撤销通缉。犯罪嫌疑人自首、被击毙或被抓获并经核实后,原发布机关应当在原通缉、通知、通告范围内,撤销通缉令、边控通知、悬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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