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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克服绩效考核中的心理偏差?
  • 为了保证减少和克服绩效考核工作中的种种心理偏差,应严格做到考核态度客观、时间适当、方法可行、结果反馈等。具体而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对考核的要素及其等级标准要加以明确的定义,是考核的标准尽可能准确明了,能定量考核的,尽可能量化。首先,考核标准的含义要具体、准确,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用一些抽象的概念来作为衡量的标准。其次,考核要求要尽可能定量化。定性评价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之上,是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逐步创造条件,摸索经验,实现考核的数学化,方法模式化,建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和计量体系,排除其他认为因素的干扰,增加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树立端正的态度和立场,明确考核的目标、意义,了解考核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考核者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明考核的纪律;对考核工作持严肃、认真、谨慎、负责的态度。立场公正,不徇私情,自觉、主动地纠正或减少各种个人知觉偏见,消除不良的社会心理。被考核者要自觉主动地接受考核、参与考核、关心考核的各方面情况;而不是逃避考核,甚至文过饰非。把考核作为督促改进自己工作的有效手段;认真对待考核结论,不断发扬优点和有益经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失误。
    建立考核信息系统,搞好考核的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加强信源、信道、信宿诸环节的建设和完善工作。首先广开信源,尽可能收集信息资料;尽可能全面和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情况和水平。其次疏通信道,使信息传送、反馈过程顺畅及时,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信息失真。最后加强信息的分析整理和处理工作,透过大量繁琐的感性情报,反映被考核者的内在品质特征。做好各种档案和记录工作,以备考查。建立和健全考核机构。建立考核申诉制度,设置合理的申诉程度。考核的结论一经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要求作出以后,就应该具有严肃性和有效性。但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被考核者的权利和监督考核的客观公正性,还应建立起一种考核申诉制度。被考核人如果认为组织已做出的考核结论有违事实或不够全面的,可以在规定的实现内向主观部门或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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