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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
  • (1)政府会议。是地方政府用来讨论解决重大事项的会议,是地方政府运作的核心。法律将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全体会议,一种是常务会议,对乡一级的政府会议,法律未作这样的区分。
    (2)政府行政会议。又叫“行政首长办公会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首长为处理日常工作,召集本级政府有关成员出席,并邀请有其他人士列席的会议。
    (3)政府扩大会议。是地方政府为了便于传达政策,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联系政府内外的干部群众,推动工作起见而召开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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