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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的适宜发展性原则。
  • 所谓适宜性原则就是指我们所进行的教育内容必须适宜幼儿当时的发展水平,符合他们本年龄的思维水平,是他们易于接受的。
    首先适宜性体现在对教育内容、教育要求的适宜性方面,即我们不能选择成人化的、在幼儿生活中不常接触的教育内容向幼儿进行教育,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次,即使是幼儿生活中常见的内容,在不同年龄班也要注意适宜性问题。如:同是引导幼儿爱劳动,在小班,我们只要求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强调幼儿应有生活自理能力。而同是爱劳动的教育内容,对中大班幼儿,我们除了要求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以外,还可以要求幼儿“看看别的小朋友,有没有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看看老师,有没有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又如爱家乡教育,在小班,我们引导他们吃家乡的特产,问“好吃不好吃”,让他们在心中有所体会就行了;但在中大班,除了引导他们说出“好吃”之类的话以外,教师还要引导幼儿说出为什么“我们的家乡真好”、“你喜欢家乡的什么”,或用笔画出家乡的今天和明天。
    第三,教师语言的适宜性。教师的语言应作到表现力强、感染力强,易于幼儿理解。如我们引导幼儿尊重某职业的劳动者时,自己的语言要流露出对他们的敬佩与尊敬,而不是相反。
    第四,教学方法同样要注意适宜性,要适宜于幼儿接受。如多用参加活动、亲身实践等方法,而不能单一地使用通过语言传授的方法。
    幼儿教育的全部价值在于促进幼儿的发展。这里的发展既可以指身体、动作的发展,也可以指情感、能力、知识方面的发展。我们所选择的社会教育内容,一定要达到促进幼儿某方面发展的目的,否则,其教育就是毫无意义的。
    关于发展性原则,我们应明确以下几点:
    (1)在社会领域,我们要特别重视幼儿在情感、态度、能力几方面的发展,转变那种教师只关注幼儿知识发展的倾向。
    (2)与情感、态度、能力相比,知识的发展比较外显,易于检验其教育成果,如幼儿认识了某种社会设施、知道了本地的特产等,而情感、态度、能力的发展则比较隐蔽,短时间之内看不出它的成效,因此,教师较多地重视知识教育。
    (3)教师较多地重视知识教育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实际操作中,教师对知识教育的教育过程比较熟悉,满足于教师的单向传输式。但是,经过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这样的教育其实并没有被幼儿内化,他们对此也不感兴趣,没有达到促进幼儿发展的目的。
    (4)教师除了应重视发展的全面性以外,还要注意发展的实效性。教师要十分细心地观察孩子,看他们当中普遍的问题是什么,然后,根据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教育的实效性就高了。也就是说,教育要走在发展的前边。如幼儿普遍都不爱劳动、不尊重老人,教师可根据这些问题,设计一系列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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