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执行回转的概念,原因、条件及意义是什么?
- (1)执行回转,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或执行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债务人,使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制度。
(2)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是:
①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裁定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
②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并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
③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已由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又被有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
(3)执行回转的条件:
①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这是执行回转的实质要件;
②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③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利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财产。如果获得权利的人自动返还,则无需执行回转。
(4)执行回转的意义: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必要的补救制度,它对于纠正因法律文书错误而导致的执行错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在共同诉讼中,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为()。
- 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有()。
- 执行人员决定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时,
- 双方都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进行调解,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 执行客体
- 简答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应当在记录
- 王丽和张明婚后不久,王丽怀孕,此时张明不
-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
-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后,应如何处理?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
- 甲诉乙名誉权侵权案件中,甲以合议庭成员丙
- 律师可以拒绝辩护的法定理由是()。
- 简述期间的耽误及补救。
- 上诉案件有哪几种裁决?
- 当事人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可
-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 原告甲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乙停止一定行为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