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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不包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 在省计委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和1992年经省计委、省教委同意,在计划外招收的学生,这部毕业生,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后,由毕业分配机构签发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属农村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凭省公安厅审批的"农转非"名单开具户口准迁证;城镇居民户口的,属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待定地区的,县(区)公安机关任毕业生报到证和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开具户口准迁证。跨县、市迁移的,除上述手续外,还需增加毕业生分配机构落户介绍信。
    1993年以后,学校经省计省教季同志,在计划外招收的学生。
    这部分学生毕业后,学校只发毕业证,承认其学历,学校将档案转答才交流机构,通过人才交流市场就业,毕业生分配机构不再签发报到证。这部分毕业生就业后办理户口迁移时,属农村户口的,市公安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凭省、市地、县(区)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动人员民政部登记表》、干部聘用证书(留存复印件)和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审批办理"农转非"户口属于城镇居民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凭省、市地、县(区)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动人员民政部登记表》、干部聘用证(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人事机构证明开具户口准迁证。
    符合上述规定的外省、区、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均按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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