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先予执行正确答案:是指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内的给付之诉,在作出判决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立即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的诉讼制度。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是什么?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试述开庭审理的程序。诉讼权利能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什么?普通共同诉讼简述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简述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简述协议管辖具备的条件。诉讼中止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的A区,其在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执行终结李春和杜月市夫妻,二人同住甲市城关区无线督促程序诉讼标的简述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简述执行中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