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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工作G完成后,由于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图纸,使工作I停工待图2个月。但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I工作赶工费用3万元(已知工作I赶工费每月1.5万元)。 为减少机械闲置,工作C应如何安排?并说明理由。
  • 为了减少机械闲置时间,工作C的开始时间滞后2个月开始。
    理由: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把工作C开始时间滞后2个月,则机械可连续使用,无闲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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