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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正在念初二的13岁女生李华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给自己购买了一部价值1200元的南方高科S691型手机。其家长知道后,认为孩子还未成年,购买手机的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母亲要求退货。但商场不同意。李华与商场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 李华与商场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由于李华年仅13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以1200元购买手机,对于一个无任何收入的未成年人而言,标的数额也过大,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故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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