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试述叶燮表现客观事物的“事、理、情”的观点
- 作者指出作诗之本,就被表现的客观事物来说,可以用理、事、情三者来概括,从客观事物而言,理、事、情有自然之物与社会事物的分别,对于自然之物来说,理是物的本质,事是物的存在,情是物的情态。而对于社会事物来说,理是指道理,事是指所发生的事件,情是指人的感情。叶燮虽对二者没有作出分别,但实际上其讼理、事、情是兼有以上两方面的含义的。诗歌虽是抒情的,但并不排除理和事,只不过诗歌所写的是“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要“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这样诗就与文区别开来了。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文体四科八体说。
- 张炎在《词源》中说:苏拭的《水调歌头》、
- (钟嵘的)滋味论
- 《毛诗大序》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
- 教材认为,《毛诗大序》的主要思想之一在于
- 试论公安派的性灵说。
- 试述王骥德关于宾白的论述?
- 试述韩愈在对自身的要求上,学文要有坚定的
- 论述发愤著书说的基本内涵及理论意义是什么
- 庄子的“得意而忘言”说对古代文学理论的影
- 简述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的内涵和影响。
- 提出诗赋欲丽观点的魏晋南北朝文学理论批评
- 简述取境说。
- 试述(钟嵘的)“诗有三义”说。
- 试评述梁启超小说界革命之内涵。
- (曹丕的)“文以气为主”说
- (欧阳修的)“诗穷而后工”说
- 袁枚性灵说的内容是什么?他的性灵说与公安
- “太白《忆秦娥》,声情悲壮,晚唐、五代,
- 王国维继承了唐代以来许多文学理论批评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