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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锅炉灭火现象及处理。
  • 锅炉灭火时现象:
    1.燃烧室负压显著增大。
    2.燃烧室变暗,看不见火焰。
    3.水位瞬间下降而后上升。
    4.蒸汽流量急剧减小。
    5.蒸汽压力与蒸汽温度下降。
    锅炉灭火的处理:
    1.锅炉灭火时,如有燃烧器在运行应立即切断气源,关闭燃烧器。
    2.加强通风,维持引送风机继续运行,增大燃烧室负压,通风5--10分钟(但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使炉膛、烟道各受热面急剧冷却)以排除燃烧室和烟道内的可燃物。
    3.解列各自动调整装置。
    4.保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50mm)。
    5.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关小减温水阀或解列减温器,开启过热器疏水阀。
    6.查明灭火原因,并加以消除,然后重新按操作规程点火,如短时间故障未消除,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
    7.锅炉灭火后,严禁向燃烧室继续供给燃料。
    8.锅炉灭火后,如因继续供给燃料或处理不当,致使燃料在燃烧室或烟道内发生爆炸时,则须立即停止向燃烧室供给燃料和空气,尚须停止引风机,并关闭其挡板。在确认设备完整及烟道内无火时,燃烧室通风5--10分钟,方可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9.若因点火风机故障造成熄火时,应迅速关闭燃烧器进口蝶阀、闸阀,防止燃气漏入炉膛。同时将烟道和风道上的全部挡板和风门开启到最大位置,吹扫时间不少于15分钟。风机恢复运行后,重新按点火程序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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