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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土地价格是“虚假”的吗?
  • 地价是土地价格的简称,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土地预期收益权利的购买价格,即地租的资本化。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的公有制。城镇国有土地的地价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为前提,一次性支付的多年地租的现值总和,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因此,我国城镇地价的含义不同于土地私有制国家,它不是土地所有权价格,而是为取得若干年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一种代价,是一定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是虚假的。土地价格主要受收益机制和市场机制调节。收益机制是土地市场价格形成的前提。土地不同于一般商品,其价格的决定主要由收益决定,即土地产出能力大小决定。就某一具体地块而言,土地的收益水平主要取决于该地块包含的物化劳动力及地块的开发利用强度,若地块的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大,容积率、建筑密度大,则地价水平高。而市场机制是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包括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利率机制等,其中供求机制是最基本的机制,供求关系决定土地的市场价格,而竞争机制和利率机制则对市场的供求关系产生影响。”
    在实行招拍挂后,以往隐性的东西被显化了,还原了原本的土地价格,房地产商在购地的时候,总是以现在的市场房价来预测未来的房价,去评估土地购置价格。因此,由地价引发房价上涨的可能性不大。恰恰相反的是,开发商只有在预计将来的房子能卖多少钱后,才会决定买不买地。这等于说是产品的价格决定原材料的价格,换言之,是价格决定成本。也就是说,市场所遵循的普遍规律:成本决定价格,在房地产行业被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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