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西周的法官责任制度(“五过之疵”)。
- 一是“惟官”,仗势欺人或者官官相护;
二是“惟反”,挟嫌报复;
三是“惟内”,徇情枉法;
四是“惟货”,贪赃卖法;
五是“惟来”,受人请托。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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