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我已经与前夫离婚,在离婚时法院判决了所欠张三的十万元债务由他承担。现在因为他没有还钱,张三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张三却同时也将我告上了法庭。请问我们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张三起诉我有依据吗?
-
对于此种种情况,应当具体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涉及到的债务是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四)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且第三人知道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此种情况,如果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夫妻一方,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则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同时,如果你对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你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清偿,法院对此应当予以支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群婚制,亦称双复式婚姻
- 婚姻登记机关应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
- 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
-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怎样处理共同财产?
- 什么叫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哪些近亲属之间
- 非婚生子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 我现在和丈夫感情破裂,两人均想离婚,但财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 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
- 二奶有权依遗嘱取得遗产吗?
- 父母离婚了,离婚时是判给母亲抚养,现在我
- 无夫权的婚姻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 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 晚育会得到什么奖励?
- 我的姐姐结婚后,发现其患了精神病,之后几
- 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时,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 抚养
- 外遇、通奸、一夜情和与他人同居,提起离婚
- 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