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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竞争性政党制度的主要类型
  • 竞争型的政党制度是指一国的政党通过竞争选票或议席的方式而上台执政的政党体制模式。
    结合一国政党的数量与竞争性的程度两个标准,竞争型的政党制度又细分为极端多党制、有限多党制、两党制和一党独大制四种。
    极端多党制
    存在五个以上的政党并且都在政党力量的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差距非常大,以致于极左政党和极右政党之间很难达成妥协,政党之间的分布格局呈分散化态势和离心化竞争。不管哪一个政党上台执政,都面临着两个以上的反对派。呈现碎分化态势。政局动荡不安,政府更迭频繁。
    代表性国家:魏玛共和国、法国第四和第五共和国、意大利(1948-1972)、以色列(1949-1973)
    有限多党制
    政党数量一般在三至五个,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差距也不是很大,因而政党之间的竞争是向心力作用下的竞争,比较容易形成政党联盟执政和政党集团的两极化分布态势。
    代表性国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比利时、爱尔兰、冰岛和1970年以后的挪威和瑞士共和国。
    两党制
    指一个国家虽然存在多个政党,但一般由两个势均力敌的大党相互竞取选票和席位而轮流上台执政。其他小党只能以其他方式影响国家政策。
    优点:①负责任的体制。因为在这种体制中,选民可在两个可替换的政党中作出明确的选择。②较公平的体制。应为他通过对政府的和平更换,能够有效的防止任何一个政党或政党集团无限期的垄断行政权力。③鼓励温和政治活动的体制。因为两个竞争者都要为赢得中间阵营而竞争。
    代表性国家:美国、英国
    一党独大制
    虽然各政党之间存在竞争,但是有一党占绝对优势而长期执政。其他政党虽然也是合法的政党,也可以与大党角逐选票和席位,但是大党的超强地位使得其他小党很难单独上台执政,也只能以其他方式影响国家的政策。此时,党与党之间的竞争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内化为大党内部各派系之间的竞争。
    代表性的国家:1952后的印度、1955-1993年的日本(五五年体制)、1950-1960和1965-1970的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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