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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举例说明中医治病的治疗原则。
  • 治疗原则,即治则,是指导治疗疾病的总的法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所制定的,以便指导临床具体的治疗方法、处方、用药等,具体内容包括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调整气血和三因制宜。
    (一)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就是在治疗疾病时,必须探求疾病的根本原因,并针对疾病的根本原因进行治疗。治病求本,是几千年来中医临床辨证论治一直遵循着的基本准则。在具体运用时,须明确治标与治本、正治与反治的正确选择。
    (1)治标与治本
    标和本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在中医中常用来说明疾病的本质和现象,以及疾病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治标与治本,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达到“治病必求于本”之目的。一般而言,治病总是以治本为主,即针对疾病的病因病机进行治疗,但当疾病的某些症状特别危急,可危及病人的生命或影响对疾病的治疗时,则应采取“急则治其标”的方法,先解除危及病人生命的某些症状,之后再“缓则治其本”。
    急则治其标,是指在标症紧急,有可能危及生命时,或后发之标病影响先发之本病治疗时,应先治标症或标病。如大出血、呼吸喘促、神昏狂乱、高热、大汗、吐泻不止等症特别严重时,均足以危及患者生命,应先急则治其标,以缓解其严重症状,再治其本。另外,旧病与新病之间、原发病与继发病之间的轻重缓急,也可急则治其标。如慢性支气管炎患者继发感染,可先治以清热宣肺化痰等法以除新感,待表热解退后,再治其宿疾。
    缓则治其本,是指在病情缓和、标疰不急的情况下,针对疾病的根本病因病机进行治疗。如肺肾阴虚之咳嗽,治其标咳嗽症状,不可用强烈的止咳剂,而应用滋补肺肾之阴的方法,滋阴润肺,肺肾阴虚恢复,即本病消除,标症咳嗽亦自除。
    标本兼治,是指在标病和本病并重时,应采用标本兼治之法。如虚入感冒,患者素体气虚,抗病能力低下,易于感冒,此时多有气虚之本,又有邪气之标,故治疗时宜益气解表标本兼治。
    (2)正治与反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日:“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正治与反治,是针对疾病有无假象所制定的两种治疗原则,是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与疾病本质及现象之间的从逆关系。
    正治,又称逆治,是在疾病的临床症状性质与疾病的本质相一致的情况下,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如:虚则补之,是指证候的性质属虚者,用补益药物治疗,即补法;实则泻之,是指证候的性质属实者,用祛邪药物治疗,即泻法;寒者热之,是指证候的性质属寒者,用温热药物治疗,即温热法;热者寒之,是指证候的性质属热者,用寒凉药物治疗,即寒凉法。
    反治,又称从治,是在疾病的临床症状性质与疾病的本质相反的情况下,顺从其症状性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如:热因热用,是指使用温热药物治疗具有假热临床表现的病证,又称以热治热,适用于真寒假热证;寒因寒用,是指使用寒凉药物治疗具有假寒临床表现的病证,又称以寒治寒,适用于真热假寒证;通因通用,是指使用通利药物治疗具有实行通泄症状的病证,又称以通治通,适用于真实假虚证;塞因塞用,是指使用补益药物治疗具有虚性闭塞不通症状的病症,又称以补开塞,适用于真虚假实证。
    (二)扶正祛邪
    扶正祛邪,是针对正气不足之虚证和邪气亢盛之实证所确定的治疗原则,包括扶正和祛邪两方面。
    (1)扶正
    扶正,即扶助机体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御邪抗病能力的一种治疗原则。临床常用药物、针刺、艾灸、推拿、气功以及食疗、体育锻炼等方法,补养机体之气、血、津液等的不足,恢复机体脏腑组织功能。
    (2)祛邪
    祛邪,即祛除体内邪气,消除或削弱病邪对机体的侵袭和损伤的一种治疗原则。根据邪气的性质及病变部位不同,常用发汗、涌吐、攻下、清热、祛湿、化痰、行气、活血、消导等治法。
    扶正与祛邪在临床运用时,须辨清虚实证候,正气虚者宜扶正,邪气实者宜祛邪。分清虚实主次,确定攻、补的先后主次与轻重缓急。注意扶正与祛邪的关系,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
    (三)调整阴阳
    调整阴阳,是根据机体的阴阳失调情况,纠正其偏颇,使其恢复阴平阳秘的生理状态的一种治疗原则,包括损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并补三个方面。
    (1)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即用邪实、祛邪之法,针对阴或阳偏盛一方予以纠正,适用于阴或阳一方偏盛所致的各种实证,又称“盛则泻之”。如阴偏盛之实寒证,用热性药物治疗以祛阴寒之邪,即寒者热之。
    (2)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即用补法,针对阴或阳倔衰一方予以纠正,适用于阴或阳一方偏衰所致的各种虚证,又称“虚则补之”。如阳虚不能制阴,而阴相对偏盛之虚寒证,用温阳药物治疗,补阳以消阴,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3)阴阳并补
    阴阳互损所致的阴阳两虚之证,并阴阳并补,须分清主次。若阴损及阳,则以阴虚为主,应在补阴基础上配以补阳。
    (四)凋整气血
    调整气血,是针对气血自身不足、功能失常以及气血之间关系失常而制定的治疗原则。
    (1)调气
    气病的病理变化主要为气虚和气机失调,因此调气主要包括补气和调理气机两方面。补气法主要用于各种气虚证,补气同时须调补肺、脾、肾三脏,使其生理功能正常,保证气的生成正常充足。调理气机主要用于气的运行不畅或其升降出入运动异常等气机失调的病证,如气滞、气闭、气逆、气陷、气脱等,应分别运用行气、开窍、降气、益气升提、益气固脱之法。
    (2)调血
    血病的病理变化,包括血虚、血瘀、出血、血热和血寒等,临床根据不同病变及其原因进行调理,如调补脾胃,使其纳运正常,保证血的生成来源充足,以调理血虚病证。针对血行失常,则须根据不同病因,配以补气、理气、温经、清热、化瘀等法以调理血行。
    (3)调理气血关系
    气与血的病变常相互影响,气病可及血,血病可及气,终致气血同病。治疗则应调理两者关系。若气病在先,后累及血,或气随血脱,治疗以调气为主,佐以理血;若帆虚不能养气,引起气虚,终致气血两虚,则应在补气的基础上配以养血,补气以生血,养脏以益气。
    (五)三因制宜
    (1)因时制宜
    因时制宜,是指根据四时季节的不同,来制定适宜的治疗原则。如春夏季节,阳气生发,气候由寒转暖、由暖转热,此时,辛温解表发汗药物应掌握其分寸,风寒感冒者,不宜发汗开泄太过,寒证者,不宜用辛温大热之剂。
    (2)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根据地理特点、环境条件对机体和疾病的影响,来制定适宜的治疗原则。如:在我国东南地区,平原地带,气候温暖潮湿,人们多食鲜鱼精米,体质柔嫩、腠理疏松,若外感风寒,宜用荆芥、防风等辛温解表之轻剂,而不宜用麻黄、桂枝筹辛温解表之重剂。
    (3)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来制定适宜的治疗原则。如:小儿生机旺盛,但脏腑娇嫩,气皿未充,生病则易寒易热,易虚易实,病情变化较快,治疗用药宜轻,慎补忌攻;妇女月经期、妊娠期,慎用或禁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窜、开窍及有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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