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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情:某企业财务人员1995年7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200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3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为什么?
  • 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税收征管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从案情可以看出,该企业少缴税款并非是计算失误,而是违反税法,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其行为在性质上已构成偷税。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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