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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讨论权力制衡学说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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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衡是指将三权分立(分开并相互独立),各权力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牵制。通过分权制度限制和规范所有权力,保证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他们的权力。
‚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学家孟德斯鸠在其巨著《论法的精神》中,提出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须把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开,并相互牵制、监督、平衡。认为只有这样,公民的自由才有保障,才能防止君主滥用权力。
ƒ分权并制衡的理由。
孟德斯鸠认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因而,政治自由必须靠分权来保证。
同时,孟德斯鸠认为,“制约”和“均衡”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就是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互相分立,互相制约,保持平衡。
我们可以说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精义或核心就是权力制衡思想。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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