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 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自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反请求。 小王是否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请说明法律依据。
- 小王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应当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 下列属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
- 某企业将经过评估的人员为“直接对应上岗、
- 劳动关系协调员在促进劳动争议协商解决的过
- 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方法主要包括()
- ()是保证法定劳动标准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
-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达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
- 劳动权的核心是()
- 简述我国基本劳动标准的地方差异。
-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可以是企业的任何
- 良好的沟通应该是()
- 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
- 以下哪个不属于调整履行方案的原因()。
- 简述制订规章制度所需要做的准备。
-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
- 厂务公开的特点包括()
-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