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公海上国家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公海六大自由”,具体指的哪六大自由?
-
1、航行自由;
2、捕鱼自由;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4、飞越自由;
5、建造人工岛屿自由;
6、科学研究自由。
但公海六大自由也不是绝对的,必须受到国际法的约束,也不能侵犯到其他国家的权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领海的外部界线
- 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终止的条约是()。
-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普遍效力?
- 当某一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发生冲突时,通
- 国际法上的责任形式,主要是()。
- 公海自由
- 根据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和197
- 难民的范围和取得难民地位的条件
- 白板规则
- 国际法上的赔偿
-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
- 下列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的有()
- 下列哪一项属不能体现平等原则的正确含义的
- 1923年国联大会通过(),弥补了《国际
- 《大陆架公约》第6条所规定的“等距离/中
- 南极协商会议可以协商研究的问题有()。
- 论述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 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 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
- 边界条约、边界议定书和边界地图本应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