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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具有四项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具体体现在第4条中,根据该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度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一般认为,该条是对合自愿原则的确定,但实际上所谓自愿原则,也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因为按照一般的解释,合同自愿原则即包括了缔约的自愿,也包括了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变更有关内容,还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两方面内容: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的效力;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和确定合同内容等方面的自由。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
    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直接规范交易关系的法律原则,与债权债务关系尤其是合同关系的联系最为密切。我国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甚至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社会活动中切实贯彻合法原则。具体包括:1.佥原则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约中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2.在合同订立方面,尽管我国合同法没有采纳计划原则,在实践中当事人也极少按照指令性计划订立合同,但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考虑,国家也可能会给有关企业下达指令性任务和国家订货任务。3.佥原则还包括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就必须合合同法具备鼓励交易的职能和目标。鼓励交易既是合同法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确立鼓励原则是由合同的性质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需要所决定的。
    设立“诚实守信原则”的必要性?
    1.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和商业道德。2.保障合同得到严守,维护社会交易秩序;3.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随着交易的发展而不断扩大,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具有确定行为规则的作用,而且具有衡平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合同提供准则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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