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80年建立恋爱关系,198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 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现为初中学生;长女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幼女 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1987年丁某与 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 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1991年两人修建二层楼18房一栋,价值约3万元, 1993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 投资扩大再生产。1995年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8万元。1995 年12月,丁某与某个体女业主有不正常来往,徐某对此不满,与丁某发生口角,夫妻关 系出现裂痕。之后,丁某又结识了寡妇,继而勾搭成奸,丁某经常夜不归宿,徐某获悉很 生气,公开责骂丁某和该寡妇,丁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该寡妇成婚之意,拒绝和 徐某同居,且公开宣称寡妇是其爱人。2002年3月,丁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徐某同意离 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和徐某的长子因看 不惯其父所为,表示愿意随其母共同生活,徐某也同意。经查,丁某和徐某的共同财产除 二层楼房一栋,三层楼房一栋之外,尚有厂房一栋,价值5万元;汽车一辆,约4万元; 现金3万元,债权10万元。此外还有彩电、冰箱等物。丁某和徐某在办厂过程中陆续贷 款20万元。丁某和两个女人鬼混,另外又借款约3万元。对丁某和徐某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20万元贷款是丁某和徐某两人为办厂、扩大再生产所借,屑夫妻共同债务,由丁、徐二人共同偿还。3万元债务是丁某为与两个女人鬼混所借,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丁某本人偿还。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请问《婚姻法》中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形
- 非婚生子女准正的途径有();()。
- 有权行使请求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包括();(
- 我国《婚姻法》所说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发
- 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
- 被告马某的女儿马婷在读完小学六年级之后马
- 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
- 我国古代亲属的分类有()
-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
- 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
-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
- 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
- 由母亲抚养的继子女如果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
- 简述我国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立。
- 简述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 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何清偿
- 张三,男,35岁,某市税务局干部。
- 王放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1990
- 受继父抚养长大的继子,在继父、生父死亡后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