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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法的精神》
- 1748年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孟德斯鸠名作《论法的精神》问世。此书的副标题是:“论法律与各国政府体制、风尚、气候、宗教、商业等等的关系”。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政治著作,而且用自然和社会因素来说明各国历史和不同制度的特点,以彻底否定流行的神学史观。他揭示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政治自由,而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有权去做为法律所许可的事。他把政权分为立法、司法、行政3个部分,并强调彼此的分立和约束:立法权必须操在人民代表手中,行政权则归属世袭君主,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常任法官掌握。这个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后来成为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的理论基础。孟德斯鸠的出发点实际上是为了维护贵族和法院的特权,以此约束专制王权。他只希望改革君主制度,并不想彻底消灭它。但他批判封建专制暴政,痛责宗教迷信和奴隶贸易,宣扬人权、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等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过巨大的进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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