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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分析日本现行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 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教育督导制度是“不具有统治性或行政权力,只是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起着协商作用的、由有才能的专家构成的制度”,具有很强的民主性。
    (1)教育督导组织机构的特点:中央一级的文部省督导机构注重宏观指导,地方一级的督导机构侧重于微观指导。日本的三级督导机构纵向关联,但不是隶属关系,上一级对下级没有管理权,不能直接发号施令。上一级督导机构到下级督导机构管辖的学校视导,需经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同意。
    (2)督导人员:由大学以外的公办(公立)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出任,其任职条件对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和能力要求很高。
    (3)教育督导的职责与权限:日本教育督导以指导、建议和帮助为主,以监督为辅。
    (4)教育督导的原则、方法和要求:日本教育督导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民主化、科学化。教育督导充分尊重被指导者的意见,尊重每个成员自身的人格的发展,强调以促进督导对象的发展为最终目标。督导工作强调实事求是,注重对事实的客观的科学分析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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