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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金福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要求其出具一份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 问:如果你是该证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认为上市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 ⑴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⑵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⑶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⑷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⑸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计载,其次,还应当拍出该公司不符合法律的条件:
    第一,公司现有股本总额只有4000万元,低于法定最低额;
    第二,公司开业仅两年,未还到规定年限,最后应得结论:公司目前还不能申请上市,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建议:①增资扩股,将公司股本总额提高到15000万元以上;②继续保持盈利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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