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某职工于1995年与其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单位临街门面房,按合同规定,该职工每月取得固定工资750元,年终盈利与单位三七分成。年终实现盈利50000元,试计算该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1)应纳税所得额=50000×30%+750×12-800×12=14400元
    (2)应纳所得税额=14400×20%-1250=1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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