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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述训诂学与语法学的关系。
  • 训诂学与语法也有密切关系。“训诂学家必须具有文法观念,才能把许多疑义的字句解释得怡然焕然,才能把前代许多增字为释的弊病和结蘜难通的解释扫除廓清。”(张世禄《训诂学与文法学》,载《中国文法载革新论丛》第171页,1958年,中华书局)杨树达《词论•序例》:“凡读书者,有二事焉:一曰明训诂,二曰通文法”。在我国,语法观念产生很早,但独立地系统地进行研究却很迟.早在先秦,语法观念与训诂学同时从名学研究中萌发。如《墨子•经说上》分析“且”字的语法作用,秦代就伴随着训诂学而发展,语法问题探讨包含在训诂之中,训诂学家们在解释词义时常常从语法的角度分析词的具体意义。
    例如《公羊》、《谷粱》二传就已经能从语法的观点上说明内动词、外动词、主动词、被动词,以及词序在前在后各种不同的语法意义。西汉时又出现了虚辞的概念。如西汉毛亨把“且”一类字称为“辞”,随后人们对虚辞认识越来越深入,东汉郑玄改称“语助”,到唐代孔颖达把字分为“虚字实字”,并且开始使用“语法”一词。到了清代,语法已成为训诂的重要内容,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是利用前人的构词法和句法研究的成果来解决古书疑难词义的问题。训诂学与语法学不同,训诂学研究语法,既不是研究某一时期的语法结构也不是研究语法结构的发展变化,而是借助语法知识疏通文意,以便人们读通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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