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的。 如何界定本罪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界限。
  •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合同诈骗罪则是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犯罪活动。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区别在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为无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而构成欺诈,且合同欺诈行为所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须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