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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特殊经营规则——有关金融租赁业务的其他民事规定
- 除银监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我国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对金融租赁公司作了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颁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合同法》中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
1、合同解除权限制:由于租赁物具有专用性质,若承租人中途解约,出租人很难对其进行处置,因此规定:金融租赁合同是不可撤销的合同,一般绝对禁止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免责:一般情况下,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时,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①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是利用自己的技能和判断为承租人选择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②出租人为承租人指定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③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选定的供货人或租赁物的。
因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对供货人索赔,如出租人无过错,不影响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3、承租人的维修保养义务:承租人负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全部维修保养费用; 4、风险承担:承租人对租赁物虽不享有所有权,但要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如果为租赁物投保,无论投保人是何方,保险费都由承租人承担。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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