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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简单说明”保安处分”制度。
  •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3月公布了第一《中华民国刑法》,并于1935年将其修订并公布,通称为“新刑法”此次引入了“保安处分”制度,保安处分制度有以下规定:
    (1)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
    〔2)适用对象是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之嫌疑之人。
    (3)有拘禁和非拘禁两种形式。
    (4)作为刑罚的补充,实施保安处分无需有犯罪事实,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和判决.因此成为迫害共产党人及革命人民的重要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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