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北齐律
- 北齐律,南北朝时期北齐的法典,共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篇目依次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沿用了前代法律中的“八议”,新列了“重罪十条”,以“科条简要”而著称,是南北朝后期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对以后的隋律、唐律发生了重要影响。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元朝的立法特点是什么?
-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形式除了制定法外,还包
- 清朝统治者认为立宪有三大利:()。
- 《大清新刑律》规定的死刑包括斩、绞两种。
- 清政府于1908年宣布立宪以9年为期,嗣
- 何谓“三公九卿制”?
- 简述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的汇编统称(),这是南京
- 早在先秦时期,秦国运用法家选拔官吏的思想
- 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称为傅别。
- 简述唐律对贵族官员及其亲属特权的保护
-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作为断案的依
- 元朝的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
- 宋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直接控制建立了
- “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
- 工农民主政权刑事法律规定的刑罚有()
-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六十岁,如果身体有病可
- 秦朝中央和地方的长官皆由皇帝任免,长官可
- 清朝如何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
- 1948年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工商业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