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贷款逾期后,信用社应采取哪些措施?
  • 贷款逾期7日内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向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对贷款逾期一个月仍不能还款的,要进行如下处理:
    1、采取质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质押物偿还贷款,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借款人;
    2、采取抵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先与抵押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可直接凭抵押人出具的《委托拍卖书》委托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抵押物;
    3、采取保证形式担保的,要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4、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信用社可于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根据《委托扣划工资授权书》和《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按月扣收借款人、联保人或保证人的工资,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扣收工资时不能全额扣收,要为其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