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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企业为扩大产品销售,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打算在A地设销售代表处。根据企业财务预测:由于A地竞争对手众多,2017年将暂时亏损200万元,2018年A地将盈利300万元,假设2017年、2018年总部盈利均是600万元。公司高层正在考虑设立分公司形式还是子公司形式对企业发展更有利,假设不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因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假设采取子公司形式设立销售代表处,2017年公司合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2018年公司合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
  • 假设采取子公司形式设立销售代表处,子公司具备独立纳税人条件,应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则2017年总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00×25%=150(万元),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零,2017年公司合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0万元。
    2018年总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00×25%=150(万元),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200)×25%=25(万元),
    2018年公司合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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