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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和内容,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
  • (1)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指企业工会(雇员)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2)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①工资协议的期限。
    ②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③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④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⑤工资支付办法。
    ⑥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⑦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⑧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⑨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3)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任职条件: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推荐,经省、市劳动关系三方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聘用的方式产生。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运用劳动法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政策分析处理问题。了解地区相关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知道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事宜。
    (4)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和职责:
    ①指导和帮助企业、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②指导和帮助企业(行业)或基层工会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等。
    ③负责收集和整理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
    ④受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委派,接受企业(行业)或基层工会的委托,作为工资集体协商正式代表,全过程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跟踪了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落实情况,帮助企业建立适应行业、企业特色的工资分配制度。
    ⑤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席上提供咨询服务,并在聘任单位的领导下,对工资集体协商时间经验进行总结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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