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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记注院与起居注。
  • 金自从改革官制之后,设立记注院,修皇帝起居注,“掌记言、动”,主要负责编纂起居注。修起居注的工作方式是:“遇视朝,起居毕分班升殿陛,于殿栏子外副阶下东西对立,俟奏事毕退。”并规定,常朝日“自五品以上职事得赴”,记注官“虽不系五品,亦合并赴”,以便于记录。
    记注官的职责是记录皇帝与宰臣议事,此外,记注官平时随侍皇帝左右,以录其“言动法度,制诰德音”。金记注官修起居注,原则上不是专职专任,由他官兼之。初期多由秘书监和翰林院官兼,世宗朝改由谏官兼,章宗明昌元年(1190),诏令不许谏官兼任,也不许左右卫将军兼职,而改由尚书省左右司属官兼。记注官品位不高,大多数是六品、七品,但都是深得皇帝信任的“近习”、“慎密”、“谨厚”者为之。章宗明昌元年“有司言记注院勿有所隶”,可知记注院的隶属初不明确,宣宗贞佑三年(1215),诏记注官“以左右司兼领”,记注院隶尚书省,遂为定制,金修史机构逐渐齐全。
    当时修起居注多用宿儒文臣,《金史》记载的曾任修起居注一职的主要有杨邦基、杨伯雄、张啤、杨伯仁、敬嗣辉、许古等人。
    修起居注的本职工作是记录皇帝言行,其修撰质量直接影响到以此为基础的国史质量。从《金史》质量好于《宋史》的情况来看,包括汉族士人在内的修起居注官员是尽职尽责的,因此,清代的赵翼评价说:“金记注官最得职。”肯定了金代的记注工作能够为金修本朝的历史提供主要的、较为丰富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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