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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刺激性气体中毒
  • 刺激性气体(irritantgas)是指以气体、烟雾等形式侵入机体,对人的眼睛、皮肤,特别是对呼吸道黏膜具有刺激作用,并直接导致呼吸系统结构损伤及急性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大类化学物。刺激性气体是化学工业的重要原料和副产品,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接触刺激性气体的职业越来越广泛,是工业生产中最常见的有害气体。据统计,1989-2003年我国共报告刺激性气体中毒1330起,导致中毒的主要刺激性气体有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及光气等,以氯气为最多;化学工业是最容易发生刺激性气体中毒的行业,恶性中毒事故多由刺激性气体泄漏所致。因刺激性气体种类多,易扩散,在火灾、爆炸、泄漏等情况下其危害范围不仅仅是事故现场,也常污染现场周围环境,导致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的群体性急性中毒,影响面广。
    一、概述
    (一)理化性质
    刺激性气体常以气态或液态形式储存,不同种类的刺激性气体分子量、比重、饱和蒸汽压和在水中的溶解度差距很大,液态毒物的汽化率也不尽相同。刺激性气体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易发生泄漏;有些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易发生燃烧爆炸。
    刺激性气体的毒性与理化特性、水中溶解度及腐蚀强度等相关,一般情况下,水中溶解度越大,腐蚀性越强,其毒性越大,对皮肤和黏膜的刺激作用也越强。水中溶解度大的刺激性气体有盐酸、氯磺酸、氨、硝酸、硫酸、铬酸、硫化氢、三氯化硼、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甲酸甲酯、氯甲酸甲酯、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一甲胺;氨气、硫酸二甲酯、浓酸、一甲胺等的腐蚀性较强。
    (二)毒性
    刺激性气体常以局部损害为主,危害严重时也可引起全身反应。病变部位和程度取决于毒物的水中溶解度和浓度,溶解度与毒物作用部位有关,而浓度则与病变程度有关。
    高水溶性的毒物接触到眼和呼吸道黏膜时,易溶解附着在局部立即产生刺激作用,如:氨、盐酸等;中等水溶性的毒物,在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而高浓度时则可侵犯全呼吸道,如:氯、二氧化硫等;低水溶性的毒物,对上呼吸道刺激性小,易进入呼吸道深部并逐渐与水分作用而对肺产生刺激和腐蚀,常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如二氧化氮、光气等。
    液态的刺激性毒物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可发生灼伤。
    (三)接触机会
    刺激性化学物种类繁多,几乎遍及各种工业,常见于化工、制药、冶炼、采矿、农药、航天等部门,在制造、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均有可能接触到。在现代建筑材料、家具、室内装潢等火灾烟雾中也常含大量具有刺激性的热解物。
    由于刺激性气体有易扩散的特性,常易造成群体性中毒,甚至引起严重的社会性灾害事故。
    (四)中毒临床表现
    呼吸系统为刺激性气体的主要靶器官,可并发心、肝、肾等多脏器系统损害及眼、皮肤灼伤。
    1.潜伏期:不同种类刺激性气体中毒潜伏期与其在水中溶解度有较密切的关系。一般水溶性大的其潜伏期短,起病及病情变化较迅速,甚至可无潜伏期;水溶性小的其潜伏期长,最长可达48~72小时。
    2.呼吸系统症状: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共同特点为靶器官都是肺,但因不同毒物的毒性作用不同,仍有各自的临床特点。
    (1)水溶性强的刺激性气体:常见的化学物有氯、二氧化硫、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等。因这类化学物水溶性大,主要作用于上呼吸道,以上呼吸道黏膜的直接刺激损伤作用为主,深部肺组织的损伤相对较小。临床表现以眼部刺激症状及鼻炎、咽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等为主,高浓度吸入时,可引起喉头水肿、喉头痉挛而致明显缺氧、发绀,甚至引起窒息死亡。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2)水溶性弱的刺激性气体:常见化学物有光气、氮氧化物、有机氟热裂解气等。因这类化学物溶解度小,经呼吸道进入后,对上呼吸道黏膜刺激性较弱,刺激反应无或较微,能潜入呼吸道深部黏膜,刺激肺泡壁和毛细血管,使之通透性增强,导致化学性肺炎或迟发性化学性肺水肿。临床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剧咳、痰多,甚至可咯血等。肺部可闻及干、湿啰音,或哮鸣音。血气分析示明显低氧血症。胸部X线显示两肺散在不规则片状阴影,边缘不清,严重者可融合成大片。极严重者可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3)腐蚀性强的刺激性气体:常见化学物有氨、氟化氢、氯磺酸等。吸入后除造成眼、皮肤灼伤外,往往合并呼吸道严重损伤。高浓度吸入时,也可导致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道吸入损伤乃一种特殊类型的灼伤,根据腐蚀性刺激性气体中毒的临床特点,其致危原因有:①肺水肿;②气道黏膜脱落或大咯血;③气道持续、反复的严重感染;④皮下气肿、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
    3.其他
    (1)眼损害:可引起急性眼角膜结膜炎或化学性眼灼伤。
    (2)皮肤损害:可致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化学性皮肤灼伤。
    (3)可发生休克、急性肾衰竭、心肌损伤(心电图检查可呈ST-T波改变、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等表现)等多脏器损害。
    (4)某些刺激性气体中毒可以哮喘为主,呼气时尤为困难,伴咳嗽、胸闷等。体征:两肺弥漫性哮鸣音,呈哮喘性表现。胸部X线可无异常。
    (5)少数可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二、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警
    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突发刺激性气体中毒的监测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刺激性气体的生产、储运、槽罐及其他容器进行综合管理和日常监测;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刺激性气体运输过程的日常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刺激性气体处置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开展调查并继续跟踪监测,开展对毒物浓度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发出预警信号(蓝、黄色预警)。
    (二)报告与预警
    1.报告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任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人)应当在发现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2小时内将接诊的中毒患者情况及时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当同时出现3例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需进行应急报告。
    2.报告内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接触人员及数量,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3.接报和预警:职业病防治机构接到责任报告单位的报告后,根据情况发出不同级别预警信号。发生急性中毒3人以下的,应发出黄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4~9人的,应发出橙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的,应发出红色预警。
    三、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一)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所有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根据不同气体、不同浓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护服的选用原则应依据泄漏化学物的种类、浓度、存在方式及环境条件等综合考虑。对存在腐蚀性气态物质(蒸汽、粉尘、烟雾等)的现场,防护服应耐腐蚀、隔离效率高、具有一定的防水性,衣裤连体,袖口和裤脚口应有较好的密合性。临床急救人员可按C级防护要求(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环境或现场支持作业区域)配备个体防护装置。在治疗已脱离污染环境的受害者时,即使受害者所携带的毒物量不足以造成威胁,急救人员的个体防护装置也应符合C级防护要求,现场救援应保持2人以上。
    (二)现场调查的内容
    1.人员的准备: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有关人员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2.中毒概况调查:调查人员到达中毒现场后,应先了解中毒事件的概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中毒人数、诱因或相关因素、处理经过、现况等。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建议。
    3.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包括现场环境状况,自然通风排毒措施的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等。有现场时尽早对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检测,并采集样品留实验室分析。如果中毒现场已经遭到破坏,有时也可事后模拟现场进行检测作为参考。
    4.中毒事件相关人员的调查:调查现场中毒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经过,中毒人员接触毒物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中毒的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必要时可采集患者血或尿样进行相关检测。
    5.对现场调查的资料做好记录,记录好后请受调查的人员签字,并进行现场拍照、录音等。
    (三)中毒事件的确认标准
    1.所有中毒患者均有共同毒物接触史;
    2.中毒患者出现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3.毒物样品在国家认定的实验室中检出后确定为某种刺激性气体。
    三项均符合可确认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
    (四)中毒事件的鉴别诊断
    刺激性气体中毒应与内科学上常见细菌、病毒性肺炎,某些有机粉尘所致的过敏性肺炎,因吞吸液体性化学物质引起的吸入性肺炎,群体性癔症,传染性疫情(如禽流感、非典型性肺炎)等相鉴别。还应与皮炎、结膜炎等内科疾病相鉴别。
    (五)提出现场控制措施的建议
    1.职业性中毒的现场控制措施主要有:①切断火源、气源,停止导致危害事故的作业;②控制事故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设置隔离区;③强力通风;④禁止缺乏有效防护的人员进入现场;⑤封存导致危害事故的生产原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2.非职业性中毒的现场控制措施主要有:①切断火源、气源;②控制事故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必要时可设置隔离区;③开放通风;④禁止缺乏有效防护的人员进入现场。
    3.建议所有直接接触者(包括没有个体防护的调查处理人员)都应被列为观察对象进行至少24小时医学观察。
    四、中毒样品的采集与检测
    (一)采集样品的选择
    必须首先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和发生地情况后再进行样品采集,采集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采样点,包括在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区设置采样点,同时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
    (二)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
    在采样点,将一支装有5.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500ml/min流量采集10分钟空气样品。
    采样后,封闭吸收管的进出气口,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应在48小时内测定。
    (三)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是中毒事件中初步筛选毒物类别的常用手段。准确、便捷的现场快速测定是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为进一步实验室确定毒物类别指明方向。
    五、中毒现场的医疗救援
    现场医疗救援关键在及时,首先采取的措施是迅速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暖。必要时迅速给患者戴防毒面具,防止毒气的继续吸入。中毒者呼吸停止,抢救时尽量采取人工呼吸器,避免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当出现大批中毒病人,且医疗救援资源相对不足时,应对病人开展现场检伤分类,优先处理红标病人。
    (一)现场检伤分类
    1.绿标:为轻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头晕、头痛、多汗、胸闷、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腰痛、视力模糊、全身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表现。
    2.黄标:为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步态蹒跚,嗜睡或意识模糊,甚至昏睡和谵妄,癫痫样抽搐,精神症状明显;轻度发绀、气急、哮喘、明显咳嗽、咳痰;脉搏大于12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1秒,大动脉搏动微弱;畏寒发热、皮肤黄染。
    3.红标:为危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昏迷,癫痫持续状态;重度发绀,三凹征明显,鼻翼扇动,呼吸大于30次/分,剧烈咳嗽并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哮喘持续状态;寒战高热,脉搏小于50次/分或大于15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2秒。
    4.黑标:为濒死或死亡患者,同时具备下列指标: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
    (二)现场医疗救援
    一旦发生中毒事件,首先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将中毒人员移离事故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处,脱去被污染衣物,保持安静、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
    凡有昏迷的患者都要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呼吸、心跳停止。对有外伤者,在抢救和搬运时应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眼部受化学物污染,必须用0.9%生理盐水或清水立即彻底冲洗,决不能不予冲洗即送医院,以免眼部发生不可逆的严重病变。皮肤污染化学灼伤也应在现场冲洗彻底后送医院。冲洗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部位时,应注意保护好清洁部位,防止产生新的污染。眼或皮肤接触时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
    1.轻症患者--绿标
    (1)鼻导管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2)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每日5~10mg静脉注射。
    (3)控制液体入量。
    2.重症患者--黄标
    (1)立即给予吸入必可酮、丙酸培氯米松、喘乐宁等气雾剂或超声雾化吸入液,一般用生理盐水或5%NaHCO3液,根据病情加入地塞米松、抗生素及支气管解痉剂等。
    (2)面罩吸氧,保持O2sat>90%。不宜较长时间高浓度(FiO2>50%)吸氧。
    (3)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10~30mg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
    (4)控制液体入量。
    3.危重症患者--红标
    (1)立即给予吸入必可酮、喘乐宁或丙酸培氯米松等气雾剂或超声雾化吸入液,一般用生理盐水或5%NaHCO3液,根据病情加入地塞米松、抗生素及支气管解痉剂等。
    (2)面罩吸氧或机械通气氧疗,保持O2sat>90%。不宜较长时间高浓度(FiO2>50%)吸氧。
    (3)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每日30~50mg,必要时可>50mg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
    (4)出现呼吸窘迫、窒息的患者立即进行气管切开,面罩间歇或持续正压通气(压力<30cmH2O)或呼气末正压通气(压力<5cmH2O)。
    (5)控制液体入量。
    (6)释放者应即刻现场进行心肺复苏。
    (三)患者的转运
    1.红标患者: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进行急救处理,症状得到初步控制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2.黄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3.绿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留置进行医学观察,在黄标和红标患者转运完毕后,再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六、医院内的医疗救援
    (一)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
    中毒患者到达医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接收,急诊科负责医生与救护车负责转运的医生进行中毒患者交接。交接完毕后,负责医生应当立即通过向中毒患者或陪患人员询问病史以及体格检查,所有患者包括留观者应尽早作X线胸片检查,以便确定中毒患者的诊断,并进行病情的诊断分级。
    (二)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应当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将患者送往不同病房进行进一步救治。轻、中度中毒患者可送往普通病房住院治疗,重度中毒患者立即送至危重症监护病房抢救。
    七、卫生学评价
    中毒事件现场在收集并封存所有可疑中毒物品后,应当再次对现场中相关物品进行采样,并选择相关实验室检测。
    对中毒患者开展定期医学随访观察。
    八、应急反应的终止
    (一)终止条件
    事故源已经消除,中毒现场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48小时以上。
    (二)终止程序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九、注意事项
    1.当发生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群发性突发事件时,应首先考虑有刺激性中毒的可能。
    2.肺水肿是吸入刺激性气体后最严重的临床表现,由于它的发生需一定的演进时间,临床称之为肺水肿的潜伏期。潜伏期的长短与刺激性气体本身的理化性质、作用强度及吸入浓度与时间,有直接关系,毒性越强或强度越大,潜伏期越短,肺水肿也越严重。除此之外,还与体质差异、治疗情况等因素有关。通常潜伏期数小时至48小时,短者可不明显,长者则达72小时。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最常见于刺激性化学物的生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意外事故,但也有因环境污染造成中毒报道,如因在自来水中加漂白粉过量导致地下恒温室、游泳池人员发生氯气中毒。在现代建筑材料、家具、室内装潢等火灾烟雾中也常会大量具有刺激性的热解物。
    3.对刺激性化学物的生产、储运、运输、槽罐及其他容器进行综合管理和日常监测。
    4.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的空气浓度测定结果,最终确认必须有国家认定的实验室空气浓度测定结果支持。对于出现死亡病例,或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发生在特殊场合和人群的此类事件必须有两家同时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实验室相同结果的检测报告才可确认。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不能作为确认依据。
    5.现场救治工作中,立即脱离现场环境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保暖、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立即予以糖皮质激素,有条件的可给予中性或碱性溶液雾化吸入或必可酮、喘乐宁等气雾剂喷入。
    6.红标患者有随时出现呼吸窘迫、心脏骤停的可能,应当尽快进行转运。所有负责转运的救护车辆必须有随车医生和护士,并配有氧气、气管切开、药物等抢救用品。
    7.呼吸机在重度中毒患者抢救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接诊医院必须具备的条件。
    8.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分级诊断是为更全面地了解病情,便于掌握及有针对性地救治。
    9.刺激反应为接触急性刺激性气体后的一过性反应,尚未达到中毒程度,故不作为中毒处理。但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迟发性病变,避免由于处理不当而加重病情,对具有刺激反应的患者必须进行医学观察,积极对症处理。
    10.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后,由于缺氧、肺动脉高压等皆可导致心脏损害,心电图检查可有相应的改变,故抢救中应重视这一检查。
    11.及早纠正缺氧,控制病情进展,是防止发生治疗矛盾的重要环节。可根据患者病情和客观条件采取给氧方式,并防止吸入高浓度氧发生氧中毒,血气分析可作为监护指标。原则是用最低的有效氧浓度,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纠正低氧血症的目的,使动脉血氧分压维持8kPa(60mmHg)以上。重症者应用面罩间歇或持续正压给氧或呼气末正压通气(PEEP),呼气末压力宜<0.5kPa(5cmH2O),或采用高频喷射通气疗法,对心脏功能影响小,可取得一定疗效。并可考虑肺外给氧如应用光量子血疗法,作辅助治疗。常规不主张高压氧治疗。
    12.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早期、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是防治肺水肿及ARDS的关键,常用药物及剂量为刺激反应期地塞米松5~10mg/d,轻度中毒10~30mg/d,重度中毒30~50mg/d,通常连用3~5天,大剂量应用一般不超过1周。为防止某些刺激性化学物引起肺纤维化,可在肺水肿控制后,小剂量口服激素1~2周。
    13.对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吸入急性刺激性气体后,中毒病情可更为复杂,或可诱发原有疾病,治疗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分级诊断及拟订治疗计划都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
    14.严重中毒性呼吸系统损害治愈后,对各种不同的慢性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细支气管炎、反应性气道功能不全综合征(RADS)等,应作综合分析。因为发生以上情况的因素较复杂,与致病毒物品种、吸收方式、剂量、病变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以及病前既往健康状态等都有关系,可能是原有疾病被诱发,也可能是和本次中毒并无联系,故诊断应综合分析以得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结论,不能一出现以上病变,即诊断为"后遗症",以免发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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