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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应预支货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可能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 甲公司拒绝支付款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散失或者可能散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且后履行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所以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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