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简述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以儒学为理论基础,杂以阴阳学家、法家以及黄老学派的观点。他强调法制应当以理论思想的统一为基础。他提出以“三纲”作为立法基本原则,他说:“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这种阳尊阴卑的从属关系是封建社会的纲常,一切活动,包括立法、司法活动,都应当遵循纲常,并以阴阳学说论证,“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提倡“引经决狱”,即要求审理案件用儒家经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性质的理论依据,并按照经义的精神解释和适用法律。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