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地役权期限的约定有什么要求?
-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举例来说,A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甲的承包总期限是30年且已经承包了10年,还剩20年,B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乙的承包总期限是25年且已经承包了10年,还剩15年,此时,甲与乙欲约定通行地役权,该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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