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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及其与合资的主要区别。
  • 1)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
    战略联盟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股权安排、合资企业、研究开发伙伴关系、许可证转让等。其中有的涉及股权参与,有的不涉及,有的彼此之间有较高程度的参与,有的参与程度很低。在选择联盟方式时,常有一个从低度参与向高度参与的发展过程,这是因为两个公司参与联盟的深度首先取决于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程度。一般在开始时都只做较少的投入作为初步了解的手段,然后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信任关系的发展而逐步增加投入。竞争企业的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有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投入较多的资源,但不涉及或很少涉及股权参与,联盟创造的回报全部返回双方的母公司,两家公司为研究开发而结成的联盟,一般都是战略伙伴关系)、项目合资企业(双方均投入资本并有股权参与,对于联盟创造的回报,除了红利、专利费等以外,一般不返回母公司。两个公司为进入某一国家而在该国建立的战略联盟就属这种类型)、全面合资企业(双方都投人大量的资源,并允许联盟创造的资源继续保留在联盟中,双方股权参与较深。两个公司为创建一项全新的业务而进行股权式长期合作就属这种类型)等。
    2)战略联盟与合资的区别
    战略联盟的形式包括股权安排、合资企业、研究开发伙伴关系、许可证转让等多种形式。其中有的涉及股权参与,有的不涉及,有的彼此之间有较高程度的参与,有的参与程度很低。而合资企业是一种资合企业,它一定涉及参与各方的股权参与。合资企业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典型企业,它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组织章程、组织结构等,参与各方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力义务按照出资比例),并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享受经营利润。而战略联盟的参与各方的关系多样,不一定有统一的正式组织,各方主要按协议分配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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