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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前说沈氏论书,重视五指执笔法的运用,但前人又有“导”、“送”之说,不知是怎么回事?
  • “导”、“送”两字是五代南唐后主李煜首先提出来的。他在《书述》中说:“所谓法者,擫、压、钩、揭、抵、拒、导、送是也。”前面六字是说笔的执法,其实也就是五指执笔法的意思,至于“导”、“送”,他的理解是:“导者,小指引名指过右。送者,小指送名指过左。”可见,“导”、“送”两字是说笔的运法,与前面的六字内涵不同。说得明白点,就是小指引导无名指向右叫“导”,多用于写横画或捺笔,小指推送无名指向左叫“送”,多用于写撇笔。说到这里,不禁想起潘伯鹰《书法杂论》中的一段话来,现在引述如下,参考:我不以为笔管必须垂直了才能写得出“中锋”。我自己的用笔就是很多像垂直的。但运用之际,笔管必然会左右倾动,不可能垂直。这是一试即明的。所以写时笔管倾动,而使笔管全部得力,能在点画中畅行,才能叫中锋。因此,谈到用笔有“导”和“送”之说。如若以管向左倾为“导”,则右侧为“送”,如以右侧为“导”,则左侧为“送”。总之是说明用笔时的笔管倾动状况,而其目的则在使笔锋能够在点画中畅行。笔锋能畅行,点画才有意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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