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在质押期间,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可能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能行使哪些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 质权人依照质押合同有权占有质物,这是法律赋予质权人的权利,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虽然对质物享有质权,但不妨碍出质人向质权人请求承担质物保管不善的民事责任,该请求权是基于所有权保护而产生的。根据《担保法》第69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2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另外,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2002年6月,甲某因急需资金与乙银行协
- 简述典当期限的有关规定
- 简述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外资投资性公司应当
- 银监会有义务对人民银行提请监管的对象进行
- 简述外汇担保合同的登记
- 什么是拨备覆盖率?
- 简述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
- 有关银行卡的法律制度主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
- 甲、乙两公司是长期供销合作伙伴。2001
- 简述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
- 投资基金由()设立。
- 属于信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
-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用来降低商业银行()风
- 什么是利率市场化?
- 为了保护人民币,《人民银行法》严格禁止(
- 简述信用卡的种类
- 甲是一私营企业主,为自己和妻子各办了一份
- 如果银监法与驻外银行业机构所在国法律规定
- 简述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 下列关于定金的作用和性质表达正确的是()